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晋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晋宁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晋宁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以下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拍卖出让文件的索购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20日,到晋宁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索购拍卖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20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前,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下午17:00时)等相关资料,到晋宁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五、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2010年8月23日10:00时
拍卖出让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买人数规定
按照《昆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数满七人以上(含七人),由晋宁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通知竞买人按时参加拍卖会;若竞买人数未满七人,则中止本次拍卖出让,由晋宁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通知竞买人,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七、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联系电话:0871—7807378
联系 人:王先生、陈先生
晋宁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一日